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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对保管物典当,典当合同是否对物权人有效? |
答: |
不能一概而论,一般质押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抵押物可以适用表见代理。很多情况下表现为有效。 |
问: |
对赃物的典当,典当合同是否对物权人有效? |
答: |
如果典当行尽到了严格审查的职能,就不属于收赃,对物权人有效。正确的做法是犯罪嫌疑人赎当,典物退还物权人或追缴。如果犯罪嫌疑人没能力赎当,可以由物权人赎当,但可以免除利费。再由物权人向犯罪嫌疑人追偿。恶意收赃,当物会被追缴。 |
问: |
对即将拆迁的房屋能否典当? |
答: |
一般来说对即将拆迁的房屋,房屋管理局先行冻结,不予抵押登记。所以办理不了典当。但如果房屋管理局能够办理抵押登记,还是能办理典当的。典当后如果房屋拆迁,典权的保护方法是:A、将拆迁补偿费提存,或用此款赎当;B、对安置房继续典当。 |
问: |
有没有比抵押权更优先的债权? |
答: |
有,比如企业欠税,建筑物的工程款,企业所欠工人工资、各类保险等,破产企业的清算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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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机器设备不能办理抵押,能否办理质押? |
答: |
能,可以变通实现质押,但应考虑执行时如果机器设备仍在生产,不能立即变卖。 |
问: |
申请入会要什么条件 |
答: |
周先生,您好!您反馈的问题,我们已经查阅,入会请您跟据会员注册的相关资料进行填写,我们会有专人审核。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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