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拍卖客服
 典当客服
政府物业招租公告(第115期) >> 东莞市拍卖典当行业协会
综合首页 | 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
会员名:  密码: 注册!
通知 更多>>
现场视频 更多>>
地理位置 查看>>
 
查看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查看信息
政府物业招租公告(第115期)
[ 发布者:东莞市拍卖行  来源:网络  发布日期:2024/11/22  阅读:559 ]

政府物业招租公告(第115期)

根据《东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规定》(东财〔2008264号),以下17个政府物业(见附录)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本中心将委托东莞市拍卖行于20241210日上午10时至12时(延时报价时间除外)在东莞公拍网(https://www.dg-public.com)对招租物业的承租权进行公开拍卖,请有意承租者登录东莞公拍网办理网络竞价手续。

标的物展示时间:2024年122日至123日。

集中看样时间地点:竞租人可自行到物业所在地看样。

竞租人报名:请于2024126日下午5时前(逾期不予受理)在东莞公拍网上进行实名注册及报名,报名材料(个人:个人身份证;单位/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若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及招租条件中要求的资质证件),详情请查阅公告附录及《拍卖规则》等相关资料。

成功办理报名的竞租人,请于2024129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户名:东莞市拍卖行、账号:120010190010041845、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城支行营业部,以到账为准,竞租人在汇款时须正确填写保证金编码)。注:保证金汇款账户必须与注册的账户一致。根据《拍卖法》,成交方须在拍卖成交后向拍卖方支付手续费。

联系电话:22413318、22413434;联系人:胡小姐。

拍卖行地址: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东莞市拍卖行。

东莞市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1日


附录:

1.招租公告号:2024043

业主单位:东莞市水务技术中心;物业地址:东城街道涡岭峰景街峰景楼电排铺第1-2间。

物业用途:商业、非饮食;招租条件1、本物业用途为商业,承租人不得经营与饮食相关的活动,需守法经营,不得利用承租物业进行违法活动、不能产生污染及噪音,不可堆放易燃易爆物品。2、在租赁期间楼房所有装修费用、配套设施(含消防、环保、治安、卫生、安全生产等设施)及洗手间维修、化粪池清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仅对主体承重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负责。3、出租方按照物业现状进行公开招租,承租人应在投标前全面了解租赁物业的现状,承租人投标、报价视为同意按照物业现状承租,如有变更物业现状使用的需报请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行。

物业面积(M2:70;招租年限3(租赁期内,租金不变,不递增),装修免租期1个月。

招租起拍价3695/月;竞租保证金23000元。

2.招租公告号:2024044

业主单位:东莞市水务技术中心;物业地址:东城街道涡岭峰景街峰景楼电排铺第9-10间。

物业用途:商业、非饮食;招租条件1、本物业用途为商业,承租人不得经营与饮食相关的活动,需守法经营,不得利用承租物业进行违法活动、不能产生污染及噪音,不可堆放易燃易爆物品。2、在租赁期间楼房所有装修费用、配套设施(含消防、环保、治安、卫生、安全生产等设施)及洗手间维修、化粪池清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仅对主体承重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负责。3、出租方按照物业现状进行公开招租,承租人应在投标前全面了解租赁物业的现状,承租人投标、报价视为同意按照物业现状承租,如有变更物业现状使用的需报请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行。

物业面积(M2:60.45;招租年限3年(租赁期内,租金不变,不递增),装修免租期1个月。

招租起拍价5005/月;竞租保证金31000元。

3.招租公告号:2024095

业主单位:东莞市水务技术中心;物业地址:东城街道强岭峰景街峰景楼电排铺第7间。

物业用途:商业、非饮食;招租条件1、本物业用途为商业,承租人不得经营与饮食相关的活动,需守法经营,不得利用承租物业进行违法活动、不能产生污染及噪音,不可堆放易燃易爆物品。2、在租赁期间楼房所有装修费用、配套设施(含消防、环保、治安、卫生、安全生产等设施)及洗手间维修、化粪池清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仅对主体承重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负责。3、出租方按照物业现状进行公开招租,承租人应在投标前全面了解租赁物业的现状,承租人投标、报价视为同意按照物业现状承租,如有变更物业现状使用的需报请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行。

物业面积(M2:60;招租年限3(租赁期内,租金不变,不递增),装修免租期1个月。

招租起拍价3569/月;竞租保证金22000元。

4.招租公告号:2024096

业主单位:东莞市道路停车事务中心;物业地址:谢岗镇原谢岗收费站办公宿舍楼。

物业用途:仓储;招租条件1、参与竞租人应为依法成立的企事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企业还须出具国家信用网无不良信用纪录证明);

2、该出租物业楼龄较久,经第三方安全检测机构评定,该物业房屋结构安全鉴定为C级(即: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业主方可提供房屋安全检测评定报告),不能在物业堆放重物(荷载不得大于1.0KN/m2)。如中标方违规堆放重物,业主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造成业主方损失的,业主方有权向中标方进行追偿。

3、竞标方应在公告指定集中看样时间联系业主方进行现场勘察,参与投标、报价视为同意按照物业现状承租,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及法律后果,业主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出租物业的水电账户如需重新报装或更改用户信息,需由中标方自行申报,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因中标方自身原因不满足水电报装条件带来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方承担,业主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中标方在承租期间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人身财产损失,并立即依法报告有关部门和业主方。该物业日常维护(如门窗损坏、通渠、补漏等非主体结构损坏)、消防及水电(报装、加装、改装)、工商及环保报批等所有事宜和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改变原房屋布局需书面征求业主方同意。中标方应按相关标准配置消防设置、器材,配置完成后应报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资料。

6、中标方需向业主方支付4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保证房屋建筑、设备不受破坏和保证不出现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及消防、用水、用电等各类安全隐患。经业主方定期检查,发现存在房屋建筑、设备受破坏,出现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及存在消防、用水、用电等各类安全隐患的,由业主方书面通知中标方限期整改,中标方到期仍未整改的,业主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用保证金抵扣损失,保证金不足支付的,业主方有权向中标方进行追偿。

7、中标方必须自己使用该物业经营,不得另转租或转让给他人占用使用;出租方在检查中发现中标方存在有违约转租他人使用的,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复查仍未完成整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8、中标方在装修期间及经营期间必须合法经营,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在排污、排烟、噪音、作业时间等方面须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要求,不得擅自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不得擅自排放废气、废水、废渣,不得擅自占用公用区域、消防通道、非租用区域。因此而造成的投诉及所产生的一切赔偿或其他法律后果由中标方承担。存在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执法查处的,视为中标方违约,业主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9、因政府要求对租赁的物业进行改造升级工程的(包括但不限于市政、环保、消防、卫生等),相关升级改造工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10、中标方认为物业出现不归责于中标方的建筑结构问题的,应采取适当措施防范损失并及时书面通知出租方。因中标方未及时采取适当防范措施或未及时书面通知出租方而造成的扩大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11、中标方应当按中标后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按时返还物业,如逾期返还的,除需支付逾期返还期间的物业租金外,还应当向出租方支付逾期返还期间2倍物业租金的违约金;

12、物业租赁期内,因国家政策、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拆除已租赁的物业,应无条件服从拆除,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除室内装修费用归中标方所有外,其余全部归出租方所有;

13、出租物业自承租之日起免租期为2个月,免租期内只免收租金,一切非租金的经营费用如水电费等由中标方按相关规定交纳。

14、为保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业主方已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该物业进行房地产租金市场价值评估,资产评估费用(10000元)由中标方承担。

物业面积(M2:2182;招租年限5年(从第4年开始,每年租金递增3%)。

招租起拍价21820/月;竞租保证金180000元。

5.招租公告号:2023105

业主单位:东莞市道路停车事务中心;物业地址:万江街道拔蛟窝路段东成路1号的东莞市道路停车事务中心办公楼六楼。

物业用途:仓储;招租条件1、参与竞租人应为依法成立的企事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企业还须出具国家信用网无不良信用纪录证明)。

2、该出租物业楼龄较久,经第三方安全检测机构评定,该物业房屋结构安全鉴定为C级(即: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业主方可提供房屋安全检测评定报告),不能在物业堆放重物(荷载不得大于1.0KN/m2)。如中标方违规堆放重物,业主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造成业主方损失的,业主方有权向中标方进行追偿。

3、竞标方应在公告指定集中看样时间联系业主方进行现场勘察,参与投标、报价视为同意按照物业现状承租,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及法律后果,业主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出租物业的水电账户如需重新报装或更改用户信息,需由中标方自行申报,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因中标方自身原因不满足水电报装条件带来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方承担,业主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中标方在承租期间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人身财产损失,并立即依法报告有关部门和业主方。该物业日常维护(如门窗损坏、通渠、补漏等非主体结构损坏)、消防及水电(报装、加装、改装)、工商及环保报批等所有事宜和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改变原房屋布局需书面征求业主方同意。中标方应按相关标准配置消防设置、器材,配置完成后应报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资料。

6、中标方需向业主方支付4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保证房屋建筑、设备不受破坏和保证不出现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及消防、用水、用电等各类安全隐患。经业主方定期检查,发现存在房屋建筑、设备受破坏,出现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及存在消防、用水、用电等各类安全隐患的,由业主方书面通知中标方限期整改,中标方到期仍未整改的,业主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用保证金抵扣损失,保证金不足支付的,业主方有权向中标方进行追偿。

7、中标方必须自己使用该物业经营,不得另转租或转让给他人占用使用;出租方在检查中发现中标方存在有违约转租他人使用的,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复查仍未完成整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8、中标方在装修期间及经营期间必须合法经营,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在排污、排烟、噪音、作业时间等方面须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要求,不得擅自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不得擅自排放废气、废水、废渣,不得擅自占用公用区域、消防通道、非租用区域。因此而造成的投诉及所产生的一切赔偿或其他法律后果由中标方承担。存在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执法查处的,视为中标方违约,业主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9、因政府要求对租赁的物业进行改造升级工程的(包括但不限于市政、环保、消防、卫生等),相关升级改造工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10、中标方认为物业出现不归责于中标方的建筑结构问题的,应采取适当措施防范损失并及时书面通知出租方。因中标方未及时采取适当防范措施或未及时书面通知出租方而造成的扩大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11、中标方应当按中标后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按时返还物业,如逾期返还的,除需支付逾期返还期间的物业租金外,还应当向出租方支付逾期返还期间2倍物业租金的违约金;

12、物业租赁期内,因国家政策、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拆除已租赁的物业,应无条件服从拆除,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除室内装修费用归中标方所有外,其余全部归出租方所有;

13、出租物业自承租之日起免租期为2个月,免租期内只免收租金,一切非租金的经营费用如水电费等由中标方按相关规定交纳。

14、为保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业主方已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该物业进行房地产租金市场价值评估,资产评估费用(10000元)由中标方承担。

物业面积(M2:457.29;招租年限5年(从第4年开始,每年租金递增3%)。

招租起拍价4050/月;竞租保证金33000元。

6.招租公告号:2024002

业主单位:东莞市道路停车事务中心;物业地址:中堂镇广园快速路潢涌村路段原广园收费站办公宿舍楼。

物业用途:商业办公、宿舍、仓储;招租条件1、参与竞租人应为依法成立的企事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企业还须出具国家信用网无不良信用纪录证明);

2、承租方应对该标的物业合法经营、妥善维护,不得损坏房屋结构,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可堆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危险物品,因承租方在该标的物业进行生产生活中违反公安、安全生产、消防、劳动、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一律有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3、该物业按现状出租,因该物业楼龄较久,经过安全检测该物业房屋结构安全性等级评定为C级(即: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构成局部危房),中标单位需要对物业进行修缮、加固及维护,中标方实施的加固方案需经业主同意,加固后经有资质的安全检测单位出具安全评估报告评定安全后才能使用。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单位应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或者责任,如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4、承租方需提交2个月初始租金作为保证金给出租方,保证房屋建筑、设备不受破坏和保证不出现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及消防、用水、用电等各类安全隐患。经出租方定期检查,发现存在房屋建筑、设备受破坏,出现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及存在消防、用水、用电等各类安全隐患的,出租方书面通知承租方限期整改,承租方到期仍未整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用保证金抵扣损失,保证金仍不足支付,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进行追偿;

5、承租方必须自己使用该物业经营,不得另转租或转让给他人占用使用;出租方在检查中发现承租方存在有违约转租他人使用的,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复查仍未完成整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6、承租方在装修期间及经营期间必须在排污、排烟、噪音、作业时间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要求,不得擅自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不得擅自排放废气、废水、废渣,不得擅自占用公用区域、消防通道、非租用区域。因此而造成的投诉及所产生的一切的赔偿或其他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后果严重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随时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出租方无需提前通知承租方,出租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后,该合同即解除;

7、经劳动部门证实承租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后果严重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随时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出租方无需提前通知承租方,出租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后,该合同即解除;

8、承租方认为物业出现不归责于承租方的建筑结构问题的,应采取适当措施防范损失并及时书面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采取适当防范措施或未及时书面通知出租方造成的扩大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应当按中标后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按时返还物业,如逾期返还的,除需支付逾期返还期间的物业租金外,还应当向出租方支付逾期返还期间2倍物业租金的违约金;

10、物业租赁期内,因国家政策、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拆除已租赁的物业,应无条件服从拆除,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除室内装修费用归承租方所有外,其余全部归出租方所有;

11、因政府要求对租赁的物业进行改造升级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市政、环保、消防、卫生等),该升级改造工程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2、承租方需装修物业的,可自物业交付使用之日起免租2个月,免租期内只免收应缴租金,一切非租金的经营费用如水电费等由承租方按相关规定交纳。

13、为保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业主方已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该物业进行房地产租金市场价值评估,资产评估费用(10000元)由中标方承担。

物业面积(M2:2182;招租年限:出租期限至2025731日止。

招租起拍价14316/月;竞租保证金86000元。

7.招租公告号:2024014

业主单位:东莞市道路停车事务中心;物业地址:樟木头镇莞樟路樟木头段378号原樟木头收费站办公宿舍楼。

物业用途:商业办公、宿舍、仓储;招租条件1、参与竞租人应为依法成立的企事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企业还须出具国家信用网无不良信用纪录证明);

2、承租方应对该标的物业合法经营、妥善维护,不得损坏房屋结构,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可堆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危险物品,因承租方在该标的物业进行生产生活中违反公安、安全生产、消防、劳动、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一律有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3、该物业按现状出租,因该物业楼龄较久,经过安全检测该物业房屋结构安全性等级评定为C级(即: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构成局部危房),中标单位需要对物业进行修缮、加固及维护,中标方实施的加固方案需经业主同意,加固后经有资质的安全检测单位出具安全评估报告评定安全后才能使用。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单位应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或者责任,如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4、承租方需提交4个月初始租金作为保证金给出租方,保证房屋建筑、设备不受破坏和保证不出现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及消防、用水、用电等各类安全隐患。经出租方定期检查,发现存在房屋建筑、设备受破坏,出现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及存在消防、用水、用电等各类安全隐患的,出租方书面通知承租方限期整改,承租方到期仍未整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用保证金抵扣损失,保证金仍不足支付,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进行追偿;

5、承租方必须自己使用该物业经营,不得另转租或转让给他人占用使用;出租方在检查中发现承租方存在有违约转租他人使用的,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复查仍未完成整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6、承租方在装修期间及经营期间必须在排污、排烟、噪音、作业时间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要求,不得擅自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不得擅自排放废气、废水、废渣,不得擅自占用公用区域、消防通道、非租用区域。因此而造成的投诉及所产生的一切的赔偿或其他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后果严重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随时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出租方无需提前通知承租方,出租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后,该合同即解除;

7、经劳动部门证实承租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后果严重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随时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出租方无需提前通知承租方,出租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后,该合同即解除;

8、承租方认为物业出现不归责于承租方的建筑结构问题的,应采取适当措施防范损失并及时书面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采取适当防范措施或未及时书面通知出租方造成的扩大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应当按中标后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按时返还物业,如逾期返还的,除需支付逾期返还期间的物业租金外,还应当向出租方支付逾期返还期间2倍物业租金的违约金;

10、物业租赁期内,因国家政策、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拆除已租赁的物业,应无条件服从拆除,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除室内装修费用归承租方所有外,其余全部归出租方所有;

11、因政府要求对租赁的物业进行改造升级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市政、环保、消防、卫生等),该升级改造工程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2、承租方需装修物业的,可自物业交付使用之日起免租2个月,免租期内只免收应缴租金,一切非租金的经营费用如水电费等由承租方按相关规定交纳。

13、为保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出租方已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该物业进行房地产租金市场价值评估,资产评估费用(16000元)由中标方承担。

物业面积(M2:5935;招租年限5年(从第4年开始,每年租金递增3%)。

招租起拍价37382/月;竞租保证金300000元。

8.招租公告号:2024097

业主单位:东莞市雅园新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地址:南城街道台心路21008室雅园新村2104商铺。

物业用途:轻餐饮类经营;招租条件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单位或个人;2、餐饮类业态必须自行加装烟道、隔油池、排污设施设备;3、除规定的物业用途外不准用作其他业态经营;4、物业不准留宿住人,做好防火安全要求,按国家标准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工具(灭火器、应急灯、烟感器等);5、承租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办好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并按执照所规定范围经营,否则视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可终止合同;6、禁止任何原因在商铺外摆放经营用品、堆放杂物、排放污水、制造噪音等(例如播放歌曲、喇叭、或其他方式扰乱他人清静),如有以上情形,经书面通知两次后仍未完成整改,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

物业面积(M2:109.09;招租年限5年,租金从第四年开始逐年递增10%

招租起拍价3851/月;竞租保证金31000元。

9.招租公告号:2024098

业主单位:东莞市雅园新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地址:南城街道台心路21017室雅园新村4102商铺。

物业用途:生活零售、轻餐饮类经营;招租条件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单位或个人;2、餐饮类业态必须自行加装烟道、隔油池、排污设施设备;3、除规定的物业用途外不准用作其他业态经营;4、物业不准留宿住人,做好防火安全要求,按国家标准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工具(灭火器、应急灯、烟感器等);5、承租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办好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并按执照所规定范围经营,否则视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可终止合同;6、禁止任何原因在商铺外摆放经营用品、堆放杂物、排放污水、制造噪音等(例如播放歌曲、喇叭、或其他方式扰乱他人清静),如有以上情形,经书面通知两次后仍未完成整改,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

物业面积(M2:98.2;招租年限3(租赁期内,租金不变,不递增)。

招租起拍价4268/月;竞租保证金26000元。

10.招租公告号:2024099

业主单位:东莞市雅园新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地址:南城街道台心路21021室雅园新村5102商铺。

物业用途:轻餐饮类经营;招租条件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单位或个人;2、餐饮类业态必须自行加装烟道、隔油池、排污设施设备;3、除规定的物业用途外不准用作其他业态经营;4、物业不准留宿住人,做好防火安全要求,按国家标准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工具(灭火器、应急灯、烟感器等);5、承租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办好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并按执照所规定范围经营,否则视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可终止合同;6、禁止任何原因在商铺外摆放经营用品、堆放杂物、排放污水、制造噪音等(例如播放歌曲、喇叭、或其他方式扰乱他人清静),如有以上情形,经书面通知两次后仍未完成整改,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

物业面积(M2:73.71;招租年限3(租赁期内,租金不变,不递增)。

招租起拍价3280/月;竞租保证金20000元。

11.招租公告号:2024100

业主单位:东莞市雅园新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地址:南城街道台心路21042室雅园新村7101商铺。

物业用途:生活零售类经营;招租条件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单位或个人;2、餐饮类业态必须自行加装烟道、隔油池、排污设施设备;3、除规定的物业用途外不准用作其他业态经营;4、物业不准留宿住人,做好防火安全要求,按国家标准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工具(灭火器、应急灯、烟感器等);5、承租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办好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并按执照所规定范围经营,否则视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可终止合同;6、禁止任何原因在商铺外摆放经营用品、堆放杂物、排放污水、制造噪音等(例如播放歌曲、喇叭、或其他方式扰乱他人清静),如有以上情形,经书面通知两次后仍未完成整改,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

物业面积(M2:103;招租年限5年,租金从第四年开始逐年递增10%

招租起拍价5118/月;竞租保证金41000元。

12.招租公告号:2024101

业主单位:东莞市雅园新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地址:南城街道台心路21065室雅园新村12106商铺。

物业用途:生活服务、轻餐饮类经营;招租条件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单位或个人;2、餐饮类业态必须自行加装烟道、隔油池、排污设施设备;3、除规定的物业用途外不准用作其他业态经营;4、物业不准留宿住人,做好防火安全要求,按国家标准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工具(灭火器、应急灯、烟感器等);5、承租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办好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并按执照所规定范围经营,否则视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可终止合同;6、禁止任何原因在商铺外摆放经营用品、堆放杂物、排放污水、制造噪音等(例如播放歌曲、喇叭、或其他方式扰乱他人清静),如有以上情形,经书面通知两次后仍未完成整改,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

物业面积(M2:70.29;招租年限3(租赁期内,租金不变,不递增)。

招租起拍价3493/月;竞租保证金21000元。

13.招租公告号:2024102

业主单位:东莞市雅园新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地址:南城街道台心路21108室雅园新村40103商铺。

物业用途:生活零售、轻餐饮类经营;招租条件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单位或个人;2、餐饮类业态必须自行加装烟道、隔油池、排污设施设备;3、除规定的物业用途外不准用作其他业态经营;4、物业不准留宿住人,做好防火安全要求,按国家标准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工具(灭火器、应急灯、烟感器等);5、承租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办好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并按执照所规定范围经营,否则视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可终止合同;6、禁止任何原因在商铺外摆放经营用品、堆放杂物、排放污水、制造噪音等(例如播放歌曲、喇叭、或其他方式扰乱他人清静),如有以上情形,经书面通知两次后仍未完成整改,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

物业面积(M2:144.84;招租年限5年,租金从第四年开始逐年递增10%

招租起拍价6448/月;竞租保证金52000元。

14.招租公告号:2024103

业主单位:东莞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物业地址:南城街道绿色路东莞市现代农业科技园花卉种苗示范基地。

物业用途:农业种植;招租条件1、竞标单位必须从事花卉种植并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并在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社保、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没有不良或失信记录;2、本物业按现状出租,中标单位必须自己使用该物业生产经营花卉,生产经营办理的证照法人名称和法人代表必须和中标时保持一致,否则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禁止转租、分租或转让给他人占用使用;3、本农业种植棚位于本单位实验基地内,中标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我单位开展科研生产工作及花卉科研项目申报,同时要无条件协助搞好我单位的都市农业参观展示工作;4、中标单位需交纳承租物业押金15万元,押金作为保证金保证物业温室及温室内的设施设备不受损坏,保证不出现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及消防、用水、用电等各类安全隐患,保证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5、承租期间大棚的各种设施设备(含供水供电设施、风机、空调、供暖设备、大棚等)的维修维护于中标方自行负责;6、中标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落实上级的各项规定,做好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经出租方定期检查发现中标单位在生产经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由出租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中标单位仍不改正,后果严重的或业主方针对同类行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达3次的视为违反合同约定,本单位有权单方随时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7、本物业租赁底价委托评估公司评估,中标后需交评估费5000.00元;8、租金每月收取一次,缴租时间为每月20日前。

物业面积(M2:11680;招租年限5年(前3年租金不变,第四、五年各递增3%),免租期1个月。

招租起拍价56500/月;竞租保证金452000元。

15.招租公告号:2023005

业主单位:东莞市银瓶山森林公园;物业地址:东莞市清溪镇白石岗74号。

物业用途:工业;招租条件1、竞标单位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且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局、人社局、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没有不良或失信记录;承租方要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规定;

2、竞标方应在投标前自行现场勘察,投标、报价视为同意按照物业现状承租,并承担土地规划与现状不符等原因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出租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

3、中标单位应对该标的物业合法经营、妥善维护,不得损坏房屋结构,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用途,楼板承压不得超过3.5kN/㎡;

4、该物业须由中标单位自用,生产经营办理的证照法人名称和法人代表必须和中标时保持一致,否则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禁止转租、分租或转让给他人占用、使用;

5、租赁期间届满时中标单位应按时返还物业,如逾期返还的,除需支付逾期返还期间的物业租金外,还应当向业主方支付逾期返还期间2倍物业租金的违约金;

6、经劳动部门证实中标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后果严重的,视为中标单位违约,业主方有权单方随时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业主方无需提前通知中标单位,业主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后,该合同即解除;

7、中标单位需提交2个月初始租金作为保证金给业主方,保证房屋建筑、设备不受破坏和保证不出现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及消防、用水、用电等各类安全隐患。经业主方定期检查,发现存在房屋建筑、设备受破坏,出现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及存在消防、用水、用电等各类安全隐患的,每次从保证金扣除20%,同时中标单位须补交扣除金额划入保证金;

8、经业主方定期检查发现中标单位的行为存在未落实门前三包和消防、用水、用电、等各类安全隐患的,由业主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但中标单位仍不改正,后果严重的或业主方针对同类行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达2次的,业主方有权单方随时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业主方无需提前通知中标单位,业主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后,该合同即解除 ,

9、该物业按现状出租,因该物业楼龄较久,经过安全检测该物业房屋结构安全性等级评定为C级(即: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中标方须在承租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物业加固补强,有关加固补强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经业主咨询第三方初步估算加固费用约136.1940万元),中标方实施的加固方案需经业主同意,加固后经有资质的安全检测单位出具安全评估报告评定安全后才能使用。如有违反,中标单位应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或者责任,如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中标单位在使用中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人身财产损失,并立即依法报告有关部门和业主。业主只对物业主体承重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负责及收取房租,其它日常维护(如门窗损坏、通渠、补漏等非主体结构损坏)、消防及水电(报装、加装、改装)、工商及环保报批等所有事宜和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改变原房屋布局需征求业主同意。中标单位做好消防设施后,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向业主方提交消防验收合格资料。

物业面积(M2:6000;招租年限5年,租金第四年起每年递增3% ,装修免租期3个月。

招租起拍价51600/月;竞租保证金413000元。

16.招租公告号:2024110

业主单位:东莞市银瓶山森林公园;物业地址:樟木头镇银瓶山森林公园樟木头景区驿站商铺。

物业用途:士多店;招租条件1、承租方必须配合做好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内部卫生管理及门前三包责任;

2、要取得合法营业执照,不准作违法经营、不准经营产生污染、噪声、危险的行业;

3、竞标方应在投标前自行现场勘察,投标、报价视为同意按照物业现状承租,并承担土地规划与现状不符等原因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出租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

4、按房屋现状进行出租, 承租方不能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墙体,如出现上述情况造成出租方损失的费用一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只对物业主体承重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负责(楼板承压不得超过3.5kN/㎡),其他日常维护(如门窗、通渠、补漏等非主体结构损坏)、消防、水电报装等所有事宜和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5、该铺位内煤气、燃气等改造须取得专业机构安全鉴定,承租人对该物业的防火、防盗、防疫、消防安全等是直接负责人,负一切责任;

6、不能转租、分租给第三方;

7、承租方要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规定,从事无环境污染的行业;

8、租赁期间届满时中标单位应按时返还物业,如逾期返还的,除需支付逾期返还期间的物业租金外,还应当向业主方支付逾期返还期间2倍物业租金的违约金。

物业面积(M2:46.8;招租年限5年,租金第四年起每年递增3%,装修免租期2个月。

招租起拍价2700/月;竞租保证金22000元。

17.招租公告号:2023049

业主单位:东莞市市政园林管理中心;物业地址:东城区梨川兰基头富兰楼 A201A202 A203A204A802号。

物业用途:住宅;招租条件1、承租人必须本人经营,不得另转租他人;2、不得利用承租物业进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承租人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租赁物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3、水、电安装承租方自行解决,在租赁期间物业所有装修费用、配套设施费、维修费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仅对主体承重结构自然损坏负责维修;4、出租人按照物业现状进行公开招租,承租人应在报价前全面了解租赁物业的现状,如承租人报价则视为同意按照物业现状承租,如有变更物业现状使用的需报请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实行;5、因国家或当地需要征用地,承租人要无条件搬离租赁物业,出租人不作任何赔偿;6、其它及具体要求以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物业面积(M2:502.97;招租年限3(租赁期内,租金不变,不递增)。

招租起拍价4824/月;竞租保证金29000元。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Copyright 2010 东莞市拍卖典当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 电话:0769-22688280 传真:0769-22688221
电子邮箱 :pmdd@dgpmdd.com 22688220@163.com 网址:http://www.dgpmd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