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5年5月25日下午3时在莞城区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集中拍卖中心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
拍卖编号 |
标的物 |
起拍价 |
保证金 |
被执行人 |
(2015)东中法拍卖字第6号 |
以下标的物整体拍卖优先 |
33995600元 |
331万元 |
东莞市奥祺服饰有限公司、东莞市威祺服饰有限公司、胡文钢、谢漫、胡文彩、胡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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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东中法拍卖字第6号-A |
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内万科松山湖1号花园住宅楼35号楼106号房产,联排别墅,产权证号为:粤房地权证莞字第C6661461号,建筑面积约为162㎡ |
2751450元 |
27万元 |
(2015)东中法拍卖字第6号-B |
东莞市大朗镇富民中路188号新世纪明上居10号楼1703号,产权证号为:粤房地权证莞字第2000000632号,建筑面积约为210㎡ |
1469580元 |
14万元 |
(2015)东中法拍卖字第6号-C |
东莞市大朗镇蔡边村的一宗国有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东府国用(2008)第特6号]及地上建筑物(产权证号为:粤房地权证莞字第2000517970、2000517971、200051797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约为9999㎡,总建筑面积约为9528㎡, |
16020770元 |
160万元 |
(2015)东中法拍卖字第6号-D |
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红棉路3号锦绣山河商住区84栋101号,独栋别墅,毛坯,产权证号为:粤房地权证莞字第1700556849号,建筑面积约为764㎡ |
13753800元 |
130万元 |
以上标的物质量以实物现状为准并有相关欠费,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 |
展示时间:2015年5月11~12日,集中看样时间为:5月12日上午10时看万科松山湖1号别墅,上午11时看松山湖锦绣山河别墅;下午3时看大朗新世纪明上居房产,下午4时看大朗蔡边村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5月20日前将保证金汇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保证金账号,汇款以到账为准,逾期视为无竞买资格,不接受现金存款。已汇款参与拍卖的,凭汇款单据和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于拍卖会开始前半小时到拍卖现场确认竞买人资格,经核实资格后方可参加拍卖。
特别说明:1、汇款单用途栏中须注明拍卖编号,否则无效;2、拍卖不成交的,保证金按原汇款账号退付,退款手续费由汇款人自行承担; 3、同一汇款人对同一拍卖编号标的物只能领取一个拍卖号牌;4、参与多个拍卖编号标的物竞买的,须逐张填写汇款单据,每张汇款单据只能填写一个拍卖编号;5、委托参加拍卖的,被委托人须于拍卖会开始前一小时持委托人证件原件、汇款单据和委托书到中院执行局办理手续,逾期视为委托无效;6、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不得参加竞买。
对本次拍卖编号的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或者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的优先权人,按上述程序报名参加拍卖,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拍卖标的查询电话及本公司联系方式:0769-23031168 0769-23031999(传真) 18925844355(尹生)
本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南路39号美居中心A6栋306
拍卖保证金汇入以下账号:
收款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政法支行;
账号:44001775138059888888;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769-22499762
东莞市中易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