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 2015 年5月11日下午16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标的批号 |
标的物名称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案件及被执行人 |
集中看样时间 |
1501202 |
东莞市大朗镇圣堂新村81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土地证号:东府集用(2009)第1900170808406号] |
412560 |
41000 |
(2015)东二法朗执字第72号,叶灵合 |
4月28日13时45分在标的物处集中 |
1501203 |
东莞市公安局大朗分局宿舍停车场内空调设备、机器设备等 |
51000 |
5100 |
(2015)东二法朗执字第306号,东莞市欧丝蔓服装有限公司 |
4月28日14时30分在标的物存放地集中 |
1501204 |
东莞市大朗镇竹山社区鸣凤路29号A、B内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等 |
207200 |
20000 |
(2015)东二法朗执字第61、84-104号,东莞市大朗祥森针织厂 |
4月28日15时30分在标的物存放地集中 |
1501205 |
东莞市大朗镇水口村保安墟路二巷55号内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等(不包括6台北方天鸟电脑针织机) |
70700 |
7000 |
(2015)东二法朗执字第175、176、177、178号,东莞市大朗皇海针织服饰厂 |
4月28日16时15分在标的物存放地集中 |
特别说明:质量以实物为准,不保证正常使用物,按现状拍卖,1501202批号标的土地系集体土地,有土地证,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有租赁合同,限东莞市大朗镇圣堂村户籍人员购买。
展示时间:2015年4月27-28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5月5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不能以现金及网银汇款),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参加竞买人、登记买受人须为同一人;4、参与多个标的物竞买的,须逐张填写汇款单据,每张汇款单据只能填写一个标的批号。]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会开始前到拍卖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大朗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地址:东城区石井大道海茂实业二楼
联系电话:22087788、13537178731 李生 传真:22081234
账户名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账号:4400177910805300975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大朗法庭联系电话:89889866,89889863 财务部门:89889213
纪检监察部门:8988933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东莞市粤星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