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15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批号 |
标的名称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案件及被执
行人 |
看样时间及地点 |
1500802 |
位于东莞市长安镇上沙村东湖新村五巷17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房产证号:C1997160号,土地证号:东府集用(2003)第1900120909573号建筑面积708.19㎡,土地面积150.60㎡] |
1689900 |
16万 |
(2014)东二法执字第1904号,孙景宜 |
2015年3月19日11:00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
特别说明:该房屋土地系集体土地,有房产证,有土地证,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有抵押,限东莞市长安镇上沙村村民购买,按现状拍卖。
展示时间:2015年3月18日、19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3月23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帐日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不能以现金及网银汇款),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参加竞买人、登记买受人须为同一人;4、参与多个标的物竞买的,须逐张填写汇款单据,每张汇款单据只能填写一个标的批号。]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会开始前到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办理登记。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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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22330016 丁生15016869645 传真:22333890
本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中路辉煌商务大厦七楼C区
账户名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银行帐号:4400177910805300975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法院联系电话:执行局:89889129 财务部门:89889213
纪检监督电话:89889333
东莞市国顺兴业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