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下午下午3:30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拍卖:
批号 |
标的物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集中看样时间、地点 |
被执行人 |
1404601A |
东莞市樟木头镇万豪花园商铺16号 |
384750 |
38000 |
16日上午11时标的物集中 |
柯峰
|
1404601B |
东莞市樟木头镇帝景花园商铺B155、156号 |
477600 |
47000 |
展示时间:12月15日~16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2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前须自行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见本公告后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樟木头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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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22808899、13829165588李生 传真:22802111 本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大朗街2号金朗大厦703
户名: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账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户行:东莞市建行塘厦支行
第三人民法院纪检电话:89808823
法庭联系电话: 89808112
工商监督电话:26986685 东莞市骏富拍卖行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