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司定于2014年12月26日15时30分在东莞市凤岗镇永盛大街69号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岗支行6楼公开拍卖:
东莞市凤岗镇金凤凰工业区金城路土地一幅,起拍价400万元,保证金40万元。拍卖标的物状况:(1)、土地面积约1058㎡,仅已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证号:东莞市(1998)划拨准字第200657号,宗地编号:050600905,地籍图号:516.00-416.75,登记权利人:东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未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划拨,批准用途:办公(营业楼);(3)、土地使用情况:目前空置,无地上建筑物。
风险特别披露和告知:(1)委托方不保证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变更、依法报建等手续;(2)能否办理登记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变更、依法报建等手续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和经济成本均由买受人承担,办理登记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变更、依法报建等手续过程中产生或应缴的所有税、费、金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名下应缴付所有的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3)如标的物因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要求进行招拍挂手续,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和经济成本风险由买受人承担;(4)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位置及周边位置的建设、规划、交通等政策,因标的物所在位置及周边位置的建设、规划、交通等政策调整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和经济成本风险由买受人承担;(5)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变更、依法报建、缴纳相关税费金等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6)委托方仅愿为买受人基于标的物办理临时报建手续提供能力范围内的协助。
看样时间:2014年12月11-12日;集中看样时间:12月12日14时农商行凤岗支行一楼门口集中。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12月23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下列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为准,逾期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当日(2014年12月26日)15时30分前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岗支行6楼办理登记手续,逾时视为放弃竞买资格。
联系电话:23039988 18926861616 巫生 传真23032638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中路君豪商业中心725号
户名:东莞市鑫来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联支行营业部
账号:310010190010032693
东莞市鑫来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