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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5日东莞市大朗镇银源西二街33号联建楼及东莞市南城三元里停车场粤S023PO奥迪A1小汽车
[ 发布者:东莞市拍卖行  来源:网络  发布日期:2014/12/5  阅读:1454 ]
拍 卖 公 告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本行定于2014年12月25日下午3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可选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批号 标的物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被执行人 集中看样时间 1404607 位于东莞市大朗镇银源西二街33号联建楼, 土地面积约:110.55㎡,建筑面积约595.9㎡ 1233513 120000 吴玉霞、叶永增 12月11日上午10时在标的物处集中 1454413 存放于东莞市南城三元里停车场粤S023PO奥迪A1小汽车 107760 10000 叶世杰 12月10日上午11时在开心酒店门口集中大朗房产特别说明:1、该房屋土地系集体土地,没有土地证、房产证限东莞户籍人员竞投。2、按现状拍卖,质量以实物为准。3、银源西二街33号与31号系联建楼,中间无隔墙,是否能建隔墙由买受人自行与31号业主解决。4、本标的带租约(与31号一起出租)。展示时间: 12月10、11日。有意竞买者,请于12月18日前将保证金分别汇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前到本行办理登记手续。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执行局、南城法庭办理登记手续。备注:如有意采用网络拍卖的个人或企业,请于12月16日前与我行联系咨询所需证照资料并办理网络拍卖登记手续。查询电话:22413434、22414440(传真)、15920255770(何生)、18925588441(郑生)收款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账号:4430370104000006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石龙支行黄洲分理处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6101525 执行局、南城法庭电话:86101526、23198759 拍卖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86101032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东莞市拍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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