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行定于2014年12月11日下午3:30在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批号1453703:凤岗交警大队停车场粤LF5498小型厢式货车,起拍价6000元,保证金600元。(被执行人:齐新龙) 注:过户风险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集中看样时间:预约看样。 展示时间:12月2、3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12月5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到本行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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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22413434、15920255770(何生) 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账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户银行:东莞市建行塘厦支行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08823 执行局电话:89808996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东莞市拍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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