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批号 |
标的物 |
被执
行人 |
起拍价
(元) |
保证金
(元) |
截止交
保证金 |
拍卖
时间 |
1454101 |
房屋(位于东莞市常平镇丽城花园听涛居19座902号;建筑面积:73.28M2)
[房屋有购房合同,没办理房产证;按现状拍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
肖芳臣 |
234496 |
23000 |
12月09日 |
12月15日
下午3时 |
1454102 |
8台电脑针织横机(盛星牌)
[质量以实物为准,按现状拍卖] |
刘仲球 |
44960 |
4400 |
12月04日 |
12月08日 下午3时 |
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 本公司于以下拍卖时间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集中现场看样时间及地点:批号1454101,12月01日上午10时整标的物现场集中
批号1454102,12月01日上午11时整东莞市大朗镇聚新三路48号
展示时间:2014年12月01-02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以上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汇款单上必须填写竞买人姓名及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应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于拍卖当日到拍卖现场登记。可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到第二人民法庭大朗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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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9-22811162 18029130289 钟小姐
传真号码:23220023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鸿富楼九楼
开户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保证金帐号: 44001779108053009750
开户行: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大朗法庭:89889866
第二人民法院财务部门电话:89889213
工商局举报电话: 26986685
东莞市卓越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