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行定于2014年12月11日下午3时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可选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批号 拍卖标的物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被执行人 集中看样时间 1404306 东莞市常平镇沙湖口村工商街47号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东府集建(1996)字第1900241801028号,房产证号:3018475号】土地面积约72.6㎡,建筑面积约261.66㎡ 806310 80000 杨华灼、刘婉珍、杨锦平 11月25日下午3:30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1404309 塘厦镇塘天路停车场粤S592E2别克君越小汽车 117060 10000 吴扬胜 11月25日上午10:30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1404308 清溪交警大队停车场粤SQK651别克小汽车 10900 1000 邓远营 11月25日上午11时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1404307 塘厦交警大队停车场粤SRU885五菱小型客车 4200 400 马娜 预约看样 1404310A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内粤SG647K长安之星 4300 400 谭保军 1404310B 东莞市常平交警大队停车场粤S120F9东风小康小汽车 2500 200 谭德生 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物按现状拍卖,质量以实物为准,买受人须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2、上述房屋土地是集体土地,有土地证、房产证,限东莞市户籍人员竞投。展示时间:2014年11月24、25日。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12月5日前将保证金分别汇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4、同时参加两个以上标的竞买,应分开汇款。)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到本行办理登记。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第三人民法院常平法庭、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备注:如有意采用网络拍卖的个人或企业,请于2014年12月2日前与我行联系咨询所需证照资料并办理网络拍卖登记手续。更多的司法拍卖公告请登录www.dgpmdd.com及东莞阳光网。查询电话:22413318、22414440(传真) 15920255770(何生) 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账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户银行:东莞市建行塘厦支行第三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08823 常平法庭、执行局电话:89808080、89808996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东莞市立信拍卖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