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拍卖企业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拍卖行业发展迅速,在企业数量、总体经营业绩、从业队伍规模等方面都较前几年有了较大的增长,拍卖企业数量呈快速增长趋势,目前我市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共有37家,主要集中在莞城、东城和南城区。根据《广东省拍卖行业“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到2010年我市拍卖企业将达到40家。按照国家、省的政策要求,目前我市拍卖企业注册资本为100-500万元;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个别较大的企业达800-1500平方米;有规范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大部分都分设经理室、财务部、业务部等内设机构及拍卖大厅、仓库、会议室等较为完备的配套设施;配备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平均每家企业拥有2名以上拍卖师,3名以上拍卖从业人员,到目前为止我市拍卖企业共有员工310多人,其中拍卖师约101人,具有拍卖从业资格证书人员约130人。
二、集中拍卖中心成立过程
为提高我市拍卖行业的管理效力,规范拍卖经营活动,进一步优化我拍卖市场环境,提高我市拍卖行业的整体竞争水平。营造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与关心下,市经信局、公安局、东莞市两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法院及工商局,对成立集拍中心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并起草制定集拍中心职能范围的服务对象,为打击恶意串通拍卖行为,市委书记刘志庚于2007年8月发出成立集拍中心的重要指示下。市经信局的牵头与组织下,由各拍卖企业共同筹资成立省内首个集中拍卖中心。并于2008年7月22日正式投入使用。
东莞市集中拍卖中心位于东莞市莞城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该位置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的金融设备为各竞买人提供了便利,有大型停车场方便各拍卖企业及各竞买人的出行。中心面积1千多平方分为五个拍卖大厅,每个大厅均配备先进监听系统及电子摄影系统为方面拍卖信息的传达及接获。为确保拍卖会的顺利进行,保障各方权益不受侵犯,每场拍卖会派出一致两名治安人员。集拍中心筹建成本约87万元,装修费用由全市各拍卖企业会员平均摊分,东莞市集中拍卖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我市在实施统一管理,规范拍卖行为,提高市场透明度方向走在了同行前列。
三、集拍中心的管理方法及动作成效
第一、集拍中心的管理方法:
一、竞买人必须持拍卖缴款证明或者法院提供的竞拍资格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进入拍卖中心,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对竞买人进行后顺序排号, 对号入场
二、中心秘书处根据拍卖公告及竞买人数量安排拍厅,并展示于公告栏,拍卖单位及竞买人按公告栏的公告安排开展工作。
三、拍卖会开始后,竞买人不得随意走动,有串能嫌疑的拍卖师有权责令嫌疑人离场,拍卖企业及中心保留根据需要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四、拍卖会结束后, 竞买人应迅速有序地离场,买受人则留下与拍卖企业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
五、协会继续完善信用制度,除将串通拍卖的竞买人报交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外,将有串通及恶意破坏行为的竞买人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竞买人在本市范围内将被限制不能参加所有拍卖活动。
六,拍卖企业有获得委托业务后与中心秘书处预约拍卖时间及拍厅;对临时变更的拍卖业务须第一时间通知中心秘书处。
七、拍卖企业安排竞买人入场时间,并核实竞买资料,将核实资料交往秘书处备案。
八、拍卖企业须维持拍卖秩序,并对拍卖过程进行摄录;拍卖企业按实际情况编写《拍卖情况报告表》交中心秘书收处存档备案及按需呈交有关行政部门。
第二、集拍中心的动作成效
集中拍卖中心位于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总面积1000多平方米。集中拍卖中心内设5个拍卖厅(包括2个大型、1个中型和2个小型拍卖厅),可同时举办5场拍卖会,共容纳400多人。每个拍卖厅都安装有电子视频监控系统等先进硬件设备,充分满足我市举行拍卖会的需求。集中拍卖中心正式投入使用后,委托市拍卖典当行业协会进行日常管理,除特殊情况外,以我市拍卖企业名义刊登公告的拍卖会必须在拍卖中心举行。同时,集中拍卖中心的监控系统令到某些非法竞买人不敢实施串通,使拍卖成交价的提高保障了拍卖企业的正常经营,也维护了拍卖活动的“公平、公证、公开”。集中拍卖中心的成立,为我市拍卖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创造了一个优良的环境。
(一)集拍中心成立后,为进一步规范拍卖活动,保障拍卖活动公平、公正、公开、有秩地开展,协会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相关措施:
1、实施竞买人行为规则,以保障竞买的拍卖秩序。
2、制订集拍中心拍卖流程,规范拍卖企业拍卖活动。
3、完善安防制度,保障会场秩序维护各方权益
4、配合司法部门监督拍卖活动,确保拍卖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5、配合公安机关对拍卖活动的监督及侦查行动。
拍卖行业的特殊性深受社会各界的爱睐,但同时也引来不法分子的涶涎,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严重危胁到拍卖各方的人身安全和切身权益,协会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各项侦查和监督行动,与公安机关进行密切沟通,保持充分的数据交流,并利用中心的电子摄像设备保存各类拍卖活动,及将不法分子的竞买资料交予公安机关,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侦查行动。通过公安机关的紧密侦查及协会的密切配合,公安机关于今年捕获一批长期以串通拍卖、危胁竞买人为手段获取不法收入的不法分子,严厉打击了此类不法行为,最大程度地维护了拍卖活动的正常进行,为我市拍卖事业的发展扫清障碍。
(二)拍卖业务量有了明显的增长。集中拍卖中心成立至今,我市拍卖行业业务量有了明显增长,拍卖业务逐趋多样化,各拍卖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全市自集中拍卖中心成立时的32家拍卖企业,经过2年现已增加至有37家企业。2年来,除了新成立的合远、大千2间拍卖行,其余34家拍卖企行都在集中拍卖中心举行过拍卖会,入场率达95%。合远由于是新成立的拍卖企业尚未有业务产生。大千拍卖行主要业务是艺术品拍卖而艺术品拍卖都在酒店举行。
1.东莞市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拍卖企业经营相关数据
2008年8月至2010年7月,我市拍卖企业在市集中拍卖中心共举办拍卖会1268场,总成交额27.82亿元。其中,2008年8月至2009年7月,共举办拍卖会569场,成交额7.67亿元;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共举办拍卖会699场,同比上升22.85%,成交额20.15亿元,同比上升162.71%。三是拍卖业务范围不断拓展。市集中拍卖中心成立后,我市拍卖行业秩序明显规范,拍卖业务范围也随之拓展。就拍卖标的而言,2008年8月至2010年7月,我市共举办房地产拍卖会689场,拍卖成交额17.29亿元,占总成交额的62.2%;其次是其它资产拍卖,举办拍卖会423场,成交额5.4亿元,占总额的19.4%;财产权利拍卖,举办拍卖会44场,成交额4.97亿元,占总额的17.8%;文化艺术品方面也有所开拓,举办拍卖会5场,成交额500万元,占总额的0.2%。就拍卖委托来源而言,2008年8月至2010年7月,法院委托举办拍卖会1124场,成交额24.69亿元,占总额的88.8%;其次是其他机构委托,举办拍卖会139场,成交额3.08亿元,占总额的11%;个人委托方面也有所开拓,举办拍卖会5场,成交额500万元,占总额的0.2%。
四、我市拍卖行业发展思路
(一)加强行业监管,规范企业行为
坚定不移地实行集中拍卖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拍卖行业的监管,壮大保安队伍,协助公安、工商等部门打击行业涉黑势力,防止涉黑势力肆图干扰我市拍卖活动的情况发生。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抓好行业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为我市整体拍卖行业有序、稳定和谐发展奠定坚定的基础。进一步规范我市拍卖行业及企业行为,协会研究制定并逐步完善了《东莞市集中拍卖中心管理办法》、《东莞市拍卖行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东莞市集中拍卖中心拍卖流程》、《东莞市集中拍卖中心拍卖人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颁布实施。同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加大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从不同方面直接规范了拍卖活动的具体运作,并逐步规范其它相关业务活动,推动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引导企业自主发展
首先要引导企业优化管理。积极引导企业选择适应市场需要的经营策略和经营方法,更好地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改善企业运营效率,提高经济效益。然后要引导企业开拓宽经营思路。鼓励企业开拓文化艺术品拍卖市场、二手房拍卖市场等,帮助企业结合自身优势抓住这些市场的良好机会。关注其它地市拍卖企业在开拓市场中出现的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为企业开拓市场、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提供思路,从而引导拓宽业务范围,避免恶性竞争。最后要引导企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倡导企业在复杂的环境下坚守城市守信的核心价值观,进一步维护行业秩序,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合规经营,防范风险,适应经济发展需求调整业务结构,确立现代经营理念和品牌意识。
(三)加强行业宣传
通过各种媒体及活动,加大对拍卖行业的宣传力度,大力普及拍卖知识,宣传《拍卖法》、《拍卖管理方法》等拍卖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让广大群众了解拍卖、应用拍卖、支持拍卖业的发展。加强拍卖信息交流,发布拍卖咨询,寻求合作伙伴,学习成功经验,进行拍卖信息咨询,从而大力开拓拍卖市场。充分利用各种途径,推介优秀拍卖企业,传播拍卖信息,为我市拍卖行业树立良好健康的社会形象,促进行业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