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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福拍卖行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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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国明 |
电 话:22210668 |
传 真:22212336 |
邮 箱: |
地 址:东莞市城区运河东二路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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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
本公司是经广东省贸易委员会和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96年6月在东莞市工商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拍卖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是:承接拍卖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包括抵押物,国家行政机关、执法机关没收、追缴或需处理和变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行政事业单位处理的公共物品,企业积压超储物资,破产企业的设备,厂房及原材料等。
现有办公场地1200多平方米,有200多平方米宽敞明亮的拍卖大厅。设有总经理室、办公室、综合部、业务部、财务部等,工作人员有12人,其中拍卖师3人。另外,我公司在省内有广泛的客户群及较强的协调网络。几年来,主要接受东莞市两级人民法院、海关、公安、工商、银行等部门委托拍卖的物品。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坚持奉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重合同、守信用,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得到有关部门和广大客户的肯定和支持。1997年9月,东莞市人民政府根据《拍卖法》行文(东府办[1997]80号),明确广东鸿福拍卖行有限公司是东莞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公物及缉私罚没物品的拍卖企业,98年7月,广东省贸易委员会组织各地拍卖主管部门,对全省拍卖行(公司、中心)进行了全面检查、规范,广东鸿福拍卖行有限公司被确认为第一批符合条件的拍卖机构之一。经中拍协“拍卖企业资质评定委员会”的评定,我公司被评定为2001-2003年度A级拍卖企业。2001-2006年被东莞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另外,我公司又是中国拍卖业协会的会员企业、广东省拍卖业协会的理事单位。
公司法人代表梁锦枝是经济学学士、东莞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并兼任“东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市两级法院司法监督员”、“东莞市城区商会第二届会长”、“广东省维护社会治安基金会副会长”、“东莞市工商联合会(总商会)第八届执行委员会副会长”。
广东鸿福拍卖行有限公司在长期的拍卖实践中举办了一系列颇有影响的拍卖活动。如98年秋受东莞市人民法院委托,拍卖位于东莞市东城区温塘的昌兴工业厂房及用地,起拍价1050万元,结果以1360万元成交;2002年受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破产企业东莞华南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大楼等财产,起拍价1000万元,结果以1100万元成交;2001年,受东莞市市属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东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托拍卖的转制资产中,东莞水产公司的整体物业起拍价1250万元,最后成功以1670万元成交;2002年,受东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又成功组织拍卖(招标)了莞深高速、东莞大道等的户外广告点经营权。2002年度,广东鸿福拍卖行有限公司取得骄人成绩,2003-2007年也取得良好的成绩。2004年,受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委托以4000万元拍出两项债权及两土地权益。2007年,受中国农业银行委托,成功拍出共23项资产,成交额达3800多万元。
广东鸿福拍卖行有限公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以“信誉第一,顾客至上”的服务宗旨,以开拓、进取、创新的企业精神,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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